证券代码:430165 证券简称:光宝联合 主办券商:星展证券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前永康胡同 11 号 1 层 115 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海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344,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为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1,728,234 股,约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汪海滢、杜威、白良、黄少健、余立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通过对前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 提名董事汪海滢的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36,344,734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728,2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提名董事杜威的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36,344,734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728,2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提名董事白良的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36,344,734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728,2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提名董事黄少健的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36,344,734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728,2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提名董事余立的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36,344,734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728,2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江鑫羽、黄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通过对前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的审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 提名监事江鑫羽的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36,344,734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名监事黄宇的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36,344,734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 1,728,234 100% 0 0% 0 0% 公司董 事会换 届选举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玉、张睿思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职位 姓名 职位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变动 汪海滢 董事 任职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杜威 董事 任职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白良 董事 任职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黄少健 董事 任职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余立 董事 任职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江鑫羽 监事 任职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黄宇 监事 任职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确认的《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