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信科技:关于拟申请贷款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2024年04月11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430408    证券简称:帝信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贷款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事项: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风投”)申请贷款暨应收账款与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担保

  关联交易内容:为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科技风投申请委托贷款,由科技风投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1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为了保证该项贷款的达成,公司拟以应收账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科技风投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文祥先生及其配偶闫冰女士向科技风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事宜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向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应收账款与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2

  回避表决 1 人,董事李薇任职于科技风投,科技风投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64%;因此回避表决。

  本议案因关联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刘文祥、阎实、刘洋三人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90 甲 5 号 2515 室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90 甲 5 号 2515 室

  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周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杨秀

  控股股东: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64%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刘文祥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 71 号 C 座 2-10-2 号

  关联关系:刘文祥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620,34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01%。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4-012

  3. 自然人

  姓名:闫冰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 71 号 C 座 2-10-2 号

  关联关系:闫冰为刘文祥先生配偶,是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36,25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8%。闫冰同时为沈阳裕祥新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祥新源”)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裕祥新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938,733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4.73%。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产生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方刘文祥、闫冰夫妇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无需向其支付对价,不存在定价事宜。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方刘文祥、闫冰夫妇无偿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产生不良影响,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科技风投申请委托贷款,由科技风投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为了保证该项贷款的达成,公司拟以应收账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科技风投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文祥先生及其配偶闫冰女士向科技风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事宜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4-012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申请贷款事宜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纯受益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贷款事宜提供担保,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经营及财务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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