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龙股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4年04月1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5609          证券简称:港龙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年 4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4,351,678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41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新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7,563,648 股,占公司股本的 42.70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葛培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9,851,648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818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伟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曹令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4-005

  曹令武,男,汉族,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2000 年
7 月毕业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1994 年 10 月至 1997 年 9 月就职于东莞百威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担任班长;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9 月就职于北京威廉顺塑胶制
品有限公司,担任车间主管;199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就职于浙江华泰塑胶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生产副总;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4 月就职于杭州弘泽新材料有限公司担
任常务副总;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于衢州龙威塑胶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衢州龙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
今担任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柯佳园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青静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菊霞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 3 年,自2024 年 4月 28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05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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