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554,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9%。 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41,935,603.4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4,021,334.66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55,554,61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告编号:2024-044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否决原因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如期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的股 东共 4 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55,554,6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59%。 经与会股东充分讨论,对该项利润分配方案不赞成,该议案被否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议案未通过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