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致激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4月1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554,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9%。
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41,935,603.4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4,021,334.66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55,554,61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告编号:2024-044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否决原因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如期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的股
东共 4 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55,554,6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59%。
经与会股东充分讨论,对该项利润分配方案不赞成,该议案被否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议案未通过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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