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 号未来之光 7 号楼 3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554,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向 股东大会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月 1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否决《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41,935,603.49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4,021,334.66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利润分 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月 1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北京新氧万维科 技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泽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彭国红女士。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月 1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 03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促进独立董事 更好的发挥作用,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等因素,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定为 5 万元/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 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 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9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前述最高余额。授权总经理在 9000 万元额度范 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5,554,6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虎、崔科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