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盾能源: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4年04月1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公司拟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东方船舶燃料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美元 2000 万元,鹏盾能源持股 1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为新设全资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
 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2 条:“挂牌公司新设
 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议案》,
 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
 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告编号:2024-004

    本次新设立的子公司需在上海市商委备案并获得批准,需报香港工商管理 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新公司的名称、具体经营范围等相关事宜以相关部门最 终核准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荃湾海盛 11 号 2705 室(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船舶运输与水上加注服务、油品贸易、油气销售、油气全产业链及电商、新能源开发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上海鹏盾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 美元现金      20,000,000            100%            0
 公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告编号:2024-004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东方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开展香港地区水上加注业务。

    注册资金为美元 20,000,000.00 元(大写:美元贰仟万元),鹏盾能源占
 比 100%,认缴出资金额为美元 2000 万元。

    公司的经营范围:船舶运输与水上加注服务、油品贸易、油气销售、油气 全产业链及电商、新能源开发(暂定,以香港工商局认定的内容为准)。

    公司的注册地址:香港荃湾海盛 11 号 2705 室(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注册证书签发日期即为公司的正式成立日期。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主要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进一步 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拓展公司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公司,在设立后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管理 风险等,新设立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以不断适应 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将更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 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和收益增加有积极意义。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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