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163 证券简称:中安华邦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为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上午 10 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163 中安华邦 2024 年 4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贤林律师事务所伍慧群律师、黄季舒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公司的运营和规范治理情况及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规划做具体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公司监事会主席褚飞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做具体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为更好的安排 2024 年的各项工作,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预算方案,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 2023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委托理财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安华邦控股有限公司、李进、孙军华、李亚柯、共青城和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十)审议《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 请主体授信人民币 5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主体授信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 12个月,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授信情况以银行最终签审批为准。 (十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东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委派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股东如为自然人,本人亲自参会的,应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参加会议;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应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 3、其他参会人员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点——10 点 (三)登记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楠 联系电话:010-87952680 通讯地址:北京 市朝阳区大郊亭中街 2 号院 3 号楼 8 层 (二)会议费用:股东参会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