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项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事项;如果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4、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项的声明及承诺 交易对手饶华及其控制的攀枝花市亿达商贸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不存在限制本次交易的任何情形; 3、各转让方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拥有完整、清晰的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未被设定任何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不存在影响兴中钛业合法存续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为第三方代持股权的情形;不存在未披露的与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有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各转让方中的自然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各转让方中的企业均为依法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情形,各转让方承诺将承担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关于攀枝花兴中钛业有限公司之完全承担对外担保责任的承诺 交易对手饶华承诺如下: “1、若债权人提出本人、兴中钛业均履行担保责任的请求,本人将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清偿债务,且不再向兴中钛业请求承担份额内责任。 2、若债权人向兴中钛业提出履行担保责任的请求,本人将在兴中钛业清偿债务之日起十日内对兴中钛业全额补偿(若分批次清偿的,则分批次补偿)。 3、本承诺在保证期间或本承诺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可撤销。” 6、继续提供担保的承诺 交易对手饶华承诺如下: “本次重组事项完成后,将继续为兴中钛业及其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直至相关贷款解除完毕。” 7、关于未办理消防验收相关风险的承诺 交易对手饶华承诺如下: “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建设未按照规定办理消防验收等合规手续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风险,本人承诺将对公司及子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无条件全额承担损失金额以及为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追偿,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相关承诺方未出现违反其做出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运营、经营业绩影响的状况 公司向交易对方饶华、亿达商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兴中钛业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兴中钛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857,283,800.17 789,930,804.27 8.53% 负债总计 524,269,521.03 481,010,445.10 8.9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333,014,279.14 308,920,359.17 7.80% 净资产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3.51 3.25 7.80% 每股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71% 47.33% -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15% 60.89% -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103,870,428.51 1,034,038,838.67 6.7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38,930,949.13 72,132,033.36 -46.03% 净利润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6,484,672.76 33,279,351.81 -20.42%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5,184,803.08 47,659,839.08 36.77%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 11.61% 40.00% -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 10.81% 20.45% -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76 -46.05% 如上表,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是 789,930,804.27 元、 857,283,800.17 元,同比增长 8.53%;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分别是 308,920,359.17 元、333,014,279.14 元,同比增长 7.80%;公 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是 1,034,038,838.67 元、1,103,870,428.51 元,同比增长 6.75%;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是 72,132,033.36 元、38,930,949.13 元,同比下降 46.03%,2023 年度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一方面是受到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影响导致钛白粉、硫酸等产品销售价格较 2022 年度下降,致使 2023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兴中钛业在 2023 年度加大了对硫酸法钛白清洁生产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硫酸法钛白清洁生产技术新工艺项目以及色片专用超细钛白等研发项目投入所致。 综上,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后,在资产总额、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收入规模方面均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标的公司在研发项目上的持续投入,公司整体研发能力持续提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整体资产规模、经营收入具有积极影响。 五、盈利预测的实际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盈利预测报告。 六、业绩对赌的实现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业绩对赌的情况。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各方严格按照重组方案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不存在差异。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