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1722        证券简称:阿迪克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或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韩洪龙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58,416.88 元,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总经理潘静女士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分析及对 2024 年度经营情况预测,公司编制
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
-43,183,853.70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50,011,966.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列相关议案:

  1、《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7、《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关于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9、《会计政策变更》


  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公司期末存货价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报告期内,因存货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62,517.80 元,导致 2023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62,517.80 元。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后,财务报表可以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存货的状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
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上述规定在本报告期内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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