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22 证券简称:阿迪克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22 阿迪克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匡仁国、王宁静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58,416.88 元,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分析及对 2024 年度经营情况预测,公司编制 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 -43,183,853.70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50,011,966.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七)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职责,使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八)审议《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谨 慎性原则,公司期末存货价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报告期内,因存货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62,517.80 元,导致 2023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62,517.80 元。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后,财务报表可以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存货的状况。(九)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 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上述规定在本报告期内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9:45 前止。 (三)登记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潘静;联系电话:027-84649387。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