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551 证券简称:清泉水务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如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382,2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3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彭琼因请假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就 2023 年度内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等做了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382,2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主席就 2023 年度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等做了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382,2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382,2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382,2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市场和业务计划,以及对各项费用、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安排,编制了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等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382,2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263,478.3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768,265.36 元。公司拟定 2023 年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5 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 的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382,2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382,2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382,2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焦永涛、李玉龙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