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350 证券简称:海河游船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满足经营需要,保障持续健康发展,与天津北方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协议,续租其所拥有的“海河观光 20”“新纪元 01”“新 纪元 02”“新纪元 03”“新纪元 05”船舶,租赁期限为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费用为 2,767,186.05 元;新租其所拥有的“海河观光 18”“海河 观光 19”船舶,租赁期限为自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费用为 1,947,807.8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故关联董事孙继强、刘晶、梁立光回避本议案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全体股东均与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股东不予回避,股东大会照常进行审议,但所审议的事项应经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表决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天津北方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平安大厦 A 座 3 层文投集团 303 室 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顺园商业街 002 号 注册资本:13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销售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船舶租赁;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王克 控股股东: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公平合理原则,由交易双方共同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协议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分别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续租 “海河观光 20”“新纪元 01”“新纪元 02”“新纪元 03”“新纪元 05” 共计 5 艘船舶 1、交易金额 船舶租金合计为 2,767,186.05 元(含税)。其中,每艘船舶的租金标准分别为 553,437.21 元(含税)。 2、支付方式:现金 3、付款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船舶租金 2,767,186.05 元。 4、租赁期限及使用区域 该些船舶的租赁期限为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期限 届满之前 30 日内,双方应就延期光租事宜协商后签署书面文件,否则,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自行终止。 双方共同同意该些船舶在指定水(河)域内运营及行驶,每艘船舶资质文件扩大其他使用区域时,以适时每艘船舶资质文件确定的使用区域为准。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刻生效;按照各方章程规定,本合同若需经各方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时,在各方最高权力机构批准后即刻生效。 新租 “海河观光 18”“海河观光 19”共计 2 艘船舶 1、交易金额 船舶租金合计为 1,947,807.8 元(含税)。其中,每艘船舶的租金标准分别为973,903.9 元(含税)。 2、支付方式:现金 3、付款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船舶租金 1,947,807.8 元。 4、租赁期限及使用区域 该些船舶的租赁期限为自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期限 届满之前 30 日内,双方应就延期光租事宜协商后签署书面文件,否则,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自行终止。 双方共同同意该些船舶在指定水(河)域内运营及行驶,每艘船舶资质文件扩大其他使用区域时,以适时每艘船舶资质文件确定的使用区域为准。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刻生效;按照各方章程规定,本合同若需经各方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时,在各方最高权力机构批准后即刻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经双方签署盖章的《光船租赁合同》。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