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63 证券简称:鸿辉光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09:3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63 鸿辉光通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0)。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股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确定回购股份时间、数量、金额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3、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时至 9 时 30 分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上海市嘉定区丰登路 398 号 联系电话:021-59510035 传 真:021-59515828 邮 编:201822 联系人:朱坤 (二) 会议费用: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