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家伟业:出售资产的公告

2024年04月16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9820        证券简称:赢家伟业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照净资产以人民币 4,270,304.45元转让给北京贺德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9612号审计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78,683,983.53 元、资产净额为 121,513,753.59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未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481,295.68 元,净资产为 4,270,304.45 元。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5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 3.51%。

  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占本公司比重未达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回避。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贺德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9 号 2104-29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9 号 2104-299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翻译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广告;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公共关系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杨东根

  控股股东:杨东根

  实际控制人:杨东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五号桥西 800 米赢家伟业创业大厦3 楼 3001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
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元。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提供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管理;软件设计、咨询;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代理记账;企业登记代理、税务代理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出国留学除外);住房、办公用房、厂房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股权,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不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未
经审计的的资产总额为 4,481,295.68 元,负债总额为 210,991.23 元,净资产为4,270,304.45 元。

  公司拟将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净资产4,270,304.45 元转让给北京贺德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二)定价依据

  根据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实际经营等情况,综合考量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及未来发展能力等因素后,经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根据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实际经营等情况,综合考量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及未来发展能力等因素后,经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照净资产以人民币 4,270,304.45元转让给北京贺德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应股权资产对应的权益公司不再享有,对应的义务公司不再承担。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调整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与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原因,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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