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63 证券简称:鸿辉光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依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未来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 者利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 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2.99元,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情况 公司股票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根据choice数据查询,最近60个交易日成交量 为700.82万股,成交额为2,097.06万元,交易成交均价2.99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00元/股,本次回购价格上限高于董事会决议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及董事会决议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 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公司属于制造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921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可比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情况如下: 2022年 序号 可比公司 收盘价 基本每股 市盈率 每股净资产 市净率 收益 1 鑫昌龙(834803) 3.95 -0.26 - 0.94 4.20 盈茂光电 2 1.20 0.13 9.23 1.57 0.76 (837201) 展通电信 3 5.70 0.39 14.62 1.56 3.65 (831734) 平均值 - - 11.93 - 2.87 注: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均为2022年年报数据;每股市价为2024年4月12日收盘价,当日没有收盘价的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15元、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3元,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5.00元/股计算,对应的市盈率为11.63,市净率为1.20。 3、前次发行情况分析 公司最近一次定向发行股票情况: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发行方 案,定向发行股票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元,新增股份于2022年3月1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4、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1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17元。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5.00元/股,高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5、前次回购价格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3年6月16日终止回购。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上次回购价格相差不大。 综上,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前次发行价格、每股净资产及前次回购价格等因素,本次回购股份定价合理,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7,500,000 元,不超过 15,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按回购价格上限 5.00 元/股计算)。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6个月 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 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 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四)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 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 购”等违规情形。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70,187,000 53.17% 70,187,000 53.17% 2.无限售条件股份 58,351,771 44.21% 55,351,771 41.93%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3,461,229 2.62% 6,461,229 4.89%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3,461,229 2.62% 3,461,229 2.62% 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00% 3,000,000 2.27% 总计 132,000,000 100.00% 132,000,000 100.00% 如按本次回购数量下限计算,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70,187,000 53.17% 70,187,000 53.17% 2.无限售条件股份 58,351,771 44.21% 56,851,771 43.07%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3,461,229 2.62% 4,961,229 3.76%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3,461,229 2.62% 3,461,229 2.62% 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00% 1,500,000 1.14% 总计 132,000,000 100.00% 132,000,000 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4/4/1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回购股份上限暂按照资金总额上限 1500 万元,计划最高价格 5 元/股计算。回购股份下限暂按照资金总额下限,计划最高价格 5 元/股计算。实际回购价格尚无法确定,回购股份数量暂无法准确确定上下限。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影响 的分析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1,017,334,272.38 元、 营业收入为943,914,867.69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