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馨格: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2024年04月16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0531      证券简称:ST 馨格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馨格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馨格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发展的考量,为更好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护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4 年 03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
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
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公司(亦未授权他人参加)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报有效期内(具体见下文“(六)、申请回购的方式”),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公司股票除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
外);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
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回购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
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的价格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各方协商确定。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以亲自交付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证件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如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指定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指定第三方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各方应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玉梅

  联系电话:13913697413

  邮箱:122387852@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通港路 98 号主楼 11 层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
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苏州馨格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苏州馨格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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