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719 证券简称:九鼎集团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0: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5:00—2024 年 5 月 24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719 九鼎集团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东一门二号楼九鼎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中《九鼎集团:2023 年年度报告》、《九鼎集团: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五)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公司监事会 2023年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委托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 5.合伙企业、契约型基金等非自然人、法人持股主体,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其登记方式参照法人股东的登记方式; 6.办理登记手续,只接受现场办理,不受理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 7.《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0:00-10: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东一门二号楼九鼎集团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10-56658865 电子邮箱:xull@jdcapital.com (二)会议费用:(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出席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代为行使表决,并有权代表我个人签署会议决议及有关文件。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预留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出席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代为行使表决,并有权代表我单位签署会议决议及有关文件。 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预留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