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北斗: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恒 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北斗”或“公司”) 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恒宇北斗自挂牌以来共进行四次股票发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三
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2023 年度仅涉及第四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第四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1.00 元/股,共发行普通股 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出
 具了股转系统函(2022)1373 号《关于对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2 年 7 月 14 日出具的亚会验字(2022)第 01110017 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7 月 1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 5,000,000.00 元。本次股票
 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3.8.3 规定:发行人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符合《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符合《定向发行规则》中第二十二条
规定,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披露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未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 551903638110903,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分

 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主要业务由子公司恒
宇北斗(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公司不直接运营实际业务,所以 2023 年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过程中,公司主要采用将挂牌公司募集专户资金转账至子
公司基本户,由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约定使用用途具体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具备合理性,募集资金均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约定用途使用,不存在
违规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及利息)为

5,000,010.1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151.82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00

 减: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置换金额                                                  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61.95

 小计                                                                  5,004,161.95

                                                                  其中:2023 年度累
 二、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总额                      累计支出总额

                                                                    计支出金额

                                                    5,000,010.13        490,002.74

 1、支付工资                                        1,639,840.24        169,317.98

 其中:员工工资                                        948,968.34          4,300.00

      员工社保                                        227,736.00          37,227.24

      员工住房公积金                                  136,680.00          45,840.00

      办公及其他费用                                  326,455.90          81,950.74

 2、支付货款                                        3,090,681.85        240,934.45

 3、支付税费                                          269,488.04          79,750.31

 其中:增值税                                          72,424.76              0.00

      个税                                            197,063.28          79,750.31

 三、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4,151.8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主要业务由子公司恒
宇北斗(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公司不直接运营实际业务,所以 2023 年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过程中,公司主要采用将挂牌公司募集专户资金转账至子
公司基本户,由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约定使用用途具体使用,该情形不涉及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023 年度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二、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等方法,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为:查阅
股票发行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获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说明及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取得并核查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对账单等支持性文
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董事会《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股票发行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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