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123 证券简称:嘉利通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哈尔滨哈工智慧嘉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9:00 时。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5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123 嘉利通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 663 号东方国际中心 5 层嘉利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做了相关工作,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监事会拟定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并提交监事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公告编号:2024-015 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预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4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八)审议《关于提名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该提名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董事前,张勇先生仍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5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8:30-11:30 (三)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 663 号东方国际中心 5 层嘉利通会 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451-51133677 jialitongir@126.com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五、备查文件目录 哈尔滨哈工智慧嘉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哈工智慧嘉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哈工智慧嘉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