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4 月 17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三、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注] 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注]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本解释对公司财务报表无 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126,293.56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708,085.36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7,632.9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142,011.86 减:所得税影响数 171,301.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70,710.08 五、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