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377 证券简称:ST 国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的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377 ST 国份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怀亮、李志强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 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的 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按照公司既 定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 出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4-012、2024-013)。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聘请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审计服务。鉴于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守独立、客 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 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续聘其为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 -21,606,226.05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18,108,239.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 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八)审议《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9)。 (九)审议《关于追认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定 2023 年 度关联交易情况,现对公司与关联方福建知至文化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追 认。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追认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黄柯。 (十)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福建知至文化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预计金额 200,000.00 元,具体金额以当年实际成交额为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黄柯。 (十一)审议《关于主营业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 升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公司拟变更主营业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主营业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十二)审议《董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国新元创(江苏)文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后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 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意见 出具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董事会关于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三)审议《监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国新元创(江苏)文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后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 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对董事会出 具的《董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监事会关于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和(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参加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若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 人参加会议,代理人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0592-5132026 (二)会议费用:住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 (二)《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