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591 证券简称:翔宇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洪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从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19,21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层管理者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作用。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运营做了大量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项目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 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公告》、《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报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77.6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7.6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91.3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92%;累计未分配利润 30,399,884.2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6.1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4) 第 000171 号审计报告,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 30,399,884.27 元。董事会拟以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0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4,554,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协商审计机构报酬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辛立森、张蓉蓉 (三)结论性意见 鉴证律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均具备合法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签字决议文件; 2、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