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2591      证券简称:翔宇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洪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从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19,21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层管理者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作用。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运营做了大量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项目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
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公告》、《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报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77.6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7.6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91.3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92%;累计未分配利润 30,399,884.2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6.1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4)
第 000171 号审计报告,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 30,399,884.27 元。董事会拟以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0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4,554,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协商审计机构报酬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219,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辛立森、张蓉蓉

(三)结论性意见

    鉴证律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均具备合法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签字决议文件;
2、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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