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762 证券简称:迈拓港湾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河北迈拓港湾数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5,000,000 0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5,000,000 0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 20,000,000 5,000,000 为满足公司 2024 年经 其他 银行贷款担保) 营发展,扩大业务规模, 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 合计 - 30,000,000 5,000,000 - (二) 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北木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保定市北二环 5699 号大学科技园 5 号楼五层 5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巍 实际控制人:王巍 注册资本:300 万元 主营业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觅拓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新安三路 118 号顺恒利大厦 4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孟龙 实际控制人:王孟龙 注册资本:16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硬件、软件、物联网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工程技术服务;物联网信息技术服务;通信产品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许可经营项目:电子产品硬件、软件、物联网信息技术产品、通信产品的生产。 (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自然人 姓名:王孟龙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双胜街 235 号 3 栋 1 单元 303 号 姓名:王玉敏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双胜街 235 号 3 栋 1 单元 303 号 2、 关联关系 王孟龙为公司董事、股东,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持有公司 29.04%股份 王玉敏与公司董事、股东王孟龙系夫妻; 王富加、王贝为河北木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合计持有 40%股份,为公司董事及股东王孟龙的子女; 李晓辉为深圳市觅拓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监事,持有 9.16%股份; 王孟龙为深圳市觅拓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董事,持有 60.81%股份。 3、 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关联方王孟龙、王玉敏为公司提供担保(股东为公司借款等间接融资行为无偿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个人保证担保、个人信用担保、以自有股份质押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等),2024 年公司预计通过关联方提供担保获得的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 万元。 (2) 为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经营规模,公司决定向关联方深圳市觅拓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觅拓”)销售软件开发服务、软件产品,2024 年度预计销售额不超过 400 万元,向深圳觅拓采购信息技术服务,2024 年度预计采购额不超过 300万元。 (3)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河北木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木棉”)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2024 年度预计销售额不超过 100 万元,向河北木棉采购商品、信息技术服务,2024 年度预计采购额不超过 200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涉及关联董事王孟龙、李晓辉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关联方王孟龙、王玉敏不通过担保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 关联方深圳觅拓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从公司采购软件开发服务属于正常经营活动。 关联方河北木棉主要从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与公司的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价格系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关联方王孟龙、王玉敏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签署内容以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为关联方深圳觅拓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同时关联方深圳觅拓为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为关联方河北木棉提供信息技术服务、销售商品,河北木棉为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销售商品。 具体签署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六、 其他事项 无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迈拓港湾数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河北迈拓港湾数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北迈拓港湾数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