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途信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2289        证券简称:鸿途信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相关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其他部门审议通过。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地点为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09: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89          鸿途信达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了 2 位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78 号大成国际中心 12A1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周彦彪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公司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予以认可。
(五)审议《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行业趋势及公司发展规划进行全面分析,并综合考虑其他多方面因素,公司制定了《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预计 2024 年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六)审议《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战略规划安排,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授权管理层具体操作,投资额度在任何时点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6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书以及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以及证券账户卡。

  3、办理登记手续,可邮件、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8:30-9: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78 号 大 成 国 际 中心 12A10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高洁 010-59625685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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