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丽科姆”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怡丽科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 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对象不确定,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22,727,272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4.4 元/股。2022年 2 月 15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320 号)。经审查,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的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次股票 定向发行无异议。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确定发行对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因董事向一民、张荷、钱长龙、杨海生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0 元/股,共发行 16,87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228,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2)第 510004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基本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扬州仪征支行 39606010001300001589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对该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注销专户时无结余利息。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228,000.00 发行费用 47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73,758,000.00 加:利息收入 379,069.10 加:开立银行账户存入 3.00 加:销户存入 38.45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3 年度 1、支付供应商货款 20,500,000.00 0.00 2、建设综合办公大楼 21,058,970.35 13,451,400.00 3、偿还银行贷款 20,309,000.00 16,089,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 12,268,119.80 6,182,453.22 5、手续费 1,020.40 194.5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经核查,公司未提前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1、第一次募集资金变更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募集资金用途增加了“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具体使用的性质与金额如下: 项目 变更前(万元) 变更后(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422.80 422.80 项目建设 5#线 970.00 970.00 6#线 1,000.00 0.00 配套 1,780.00 1,030.00 建设综合办公大楼 1,200.00 1,950.00 支付供应商货款 2,050.00 2,050.00 补充流动资金 0.00 1,000.00 合计 7,422.80 7,422.80 2、第二次募集资金变更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后具体使用的性质与金额如下: 项目 变更前(万元) 变更后(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422.80 422.80 项目建设 5#线 970.00 0.00 配套 1,030.00 0.00 建设综合办公大楼 1,950.00 1,950.00 支付供应商货款 2,050.00 2,05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3,000.00 合计 7,422.80 7,422.80 3、第三次募集资金变更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具体使用的性质与金额如下: 项目 变更前(万元) 变更后(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422.80 2,032.80 建设综合办公大楼 1,950.00 2,110.00 支付供应商货款 2,050.00 2,050.00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1,230.00 合计 7,422.80 7,422.80 二、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建立并披露募集资 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 74,137,072.10 元,剩余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及时销户并公告。公司存在未及时履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违规情形,已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补充审议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情况,并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其他募集资金用途违规情形。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