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通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0768        证券简称:耀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2 号楼 1103 室,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086,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86,1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86,1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86,1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86,1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尚存在未弥补亏损,暂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86,1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86,1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86,1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文柏、赵启委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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