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艺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6625          证券简称:宝艺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杨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工作原因,杨慧群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任命杨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杨帆,199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无锡市安诺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9
年 6 月至今任宝艺股份证券事务代表。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8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杨帆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人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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