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艺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625          宝艺股份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王月华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工作作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4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 202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
结,形成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预期,对 2024 年度的财务计划提出预算方案。(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
(九)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十)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杨帆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茶泉路西侧 联系电话:0510-80713802 邮编:214205

(二)会议费用:会议所涉及的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均由股东个人支付。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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