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华农牧: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骏华农牧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李志坚、程绪萍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李志坚,男,1974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上市公司财务与会计、资本市场和国家资产负债表问题研究。1995.09-2011.08 任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会计教研室主任;2013.08-2015.02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副处级);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北方民族大学 MPAcc(会计专业硕士)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2017.07 至今,银川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综合经济类);2017.11 至今,宁夏扶贫开发研究院副院长;现兼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聘专家、银川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综合经济类);入选 2018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员。

  2、程绪萍,女,197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
198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内江车站
从事客运运输管理工作。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成渝客专有限责任公司担

                                                                          公告编号:2024-018

任财务管理工作。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有
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现已退休。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志坚、
程绪萍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李志坚        8          8      0      0 否                    0

程绪萍        8          8      0      0 否                    0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李志坚、程绪萍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
查验,共发表了 2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

                                                            同意

月 19 日  第四次会议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

                                                            同意

月 8 日    第九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不存在开展现场检查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8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志坚、程绪萍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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