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2256 证券简称:大乘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4-010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256 大乘科技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拟聘请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罗聪律师、谭文倩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公司治理、企业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工作等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4 年经营发展的思路。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3 年主要财务指标和数据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形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0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在突出 重点、增收节支的原则下,拟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规划,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贺磊 联系方式:0755-33228500 传真: 0755-33228512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区(M-10)3 号厂 房三楼(518057)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