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富: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0361        证券简称:飞利富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9 日 9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361          飞利富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浙江应东峰律师事务所周秀文、王健律师。
(七)会议地点

  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3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梳理,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后,编制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梳理后对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
行了合理的预计,公司编制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定:为技术改造、扩大生产的经营规模等,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暂不进行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公司与该事务所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将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八)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我公司就 2023 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自查及自我规范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的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8 点半-9 点

(三)登记地点: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6-87961351 传真:0576-87932755  会议

  联系人:沈秀梅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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