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2247 证券简称:银山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闫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闫晓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原独立董事关胜晓先生辞职,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选举闫晓明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闫晓明,男,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肥研究所室主任,副所长;2002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16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安徽省农科院棉花研究所所长;2021 年 12 月至今兼任阜阳师范大 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教授。 公告编号:2024-017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有利于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发表同意意见。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