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山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2247        证券简称:银山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47          银山股份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3 年度公司各项工作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3 年度公司各项工作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 2023 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并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曾涛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董事长苏宁东先生,董事、总经理雍自玲女士,董事、财务总监韩二明先生,董事何模祥先生,按照工作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4 年独立董事津贴为 3 万元/人。监事任杰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监事薪酬。监事会主席何冀女
士、职工监事徐亚玲女士为公司员工,按照其工作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七)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披 露 官 方 网 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为了公司的持续发展,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角度考虑,提议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原料采购、环保投资、生产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3.5 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且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担保)等。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满足其业务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

  该项行为可以解决子公司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情况较好,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十一)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二)审议《关于选举闫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胜晓先生辞职,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简称《独董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各股东的提名意见,选举闫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官方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闫晓明)(公告编号:2024-01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符合任职资格的声明》(公告编号:2024-016)《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三)审议《关于合肥银山诚大棉业有限公司吸收合肥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双银纺织纤维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及资产结构,提高管理运作效率,降低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银山诚大棉业有限公司拟吸收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双银纺织纤维有限公司。吸收完成后,合肥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双银纺织纤维有限公司予以注销,合肥银山诚大
棉业有限公司存续,并承继合肥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双银纺织纤维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十四)审议《关于安徽银山纯棉家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芜湖银山无纺布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及资产结构,提高管理运作效率,降低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银山纯棉家纺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银山无纺布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芜湖银山无纺布有限公司予以注销,安徽银山纯棉家纺有限公司存续,并承继芜湖银山无纺布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十五)审议《关于拟续聘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产规模、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8:30-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 658 号银山股份0551-64141505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往返及住宿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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