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底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646 证券简称:上海底特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方式召开。(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646          上海底特      2024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胜泾路 169 号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刘震、张知烈、袁惠新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做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4 年度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考
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稳健发展前提下,对各项费用、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和安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定期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六)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财务报表重新梳理,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检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更正事项涉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
报表及报表附注。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5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七)审议《关于更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17)及《2021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18)。
(八)审议《关于更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15)及《2022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16)。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胡震、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奥柯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确认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补充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薪酬及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税前薪酬共计 319.45 万元。

  以上薪酬含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税前薪酬共计 336.24 万元。

  以上薪酬含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税前薪酬共计 418.05 万元。

  以上薪酬含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 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薪酬制,独立董事刘震、张知烈、袁惠新的薪酬为人民币 5 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4 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
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二)审议《关于<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四)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六)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在额度内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在额度内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