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4402 证券简称:海昌药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0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4,910.14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96,512.44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7,418.56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0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1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公告编号:2024-007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7 医药制造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0,151.98 万元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70.70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89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公告编号:2024-007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卫丽,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 审计,2003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晶晶,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艳,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 17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7 万元。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17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7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为 17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 公告编号:2024-007 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拟聘任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表决,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为通过。(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