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生活: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3207        证券简称:华创生活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207          华创生活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名城城市广场 7 号楼 3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与会董事一致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予以披露。全体董事对《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
职责。根据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 2024 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根据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定《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拟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推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请股东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9,004,017.4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881,615.0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69,1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69,1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91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九)审议《关于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十)审议《关于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拟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公司经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进行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财通证券拟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财通证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提交监管部门相关资料的准备、报送等;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变更主办券商后续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审议《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华云、福建盛云贸易有限公司。

(十四)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关联交易》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创生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华云,为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拟与福建盛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云贸易”)共同作为资金借出方,华创生活(含合并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作为资金借入方,共同签署《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各资金借出方拟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华云、福建盛云贸易有限公司。
。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三、十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以及股东账户卡;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
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费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9:0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名城城市广场 7 号楼 35 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方治 1520193547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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