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795 证券简称:风景园林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宇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1,77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我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我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基于审慎原则,为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聘请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2023 年度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 0391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我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银伟律师、郭景岩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