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8795        证券简称:风景园林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宇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1,77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我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我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基于审慎原则,为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聘请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2023 年度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 0391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我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77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银伟律师、郭景岩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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