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5856 证券简称:明炬气体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本次定向发行 4,888,889 股,发行价格为 6.54 元/股,均 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 万元。2022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了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531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对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苏公W(2022)B16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开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三方协议>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开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20 日,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焕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开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23 年 2 月 7 日,烟台明炬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公告编号:2024-017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存放及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户 备注 (元) 余额(元) 烟台明炬气 2290022694205 32,000,000.0 募集资 体股份有限 烟台农 000018640 0 179,335.76 金专户 公司 村商业 烟台焕发新 银行股 2290022694205 子公司 能源有限公 份有限 - 251,305.63 募集资 司 000018657 金专户 烟台明炬新 公司营 子公司 能源有限公 业部 2290022694205 - 26,571.97 募集资 司 000018804 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使用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额 28,550,977.25 加:利息收入 47,816.95 减:补充流动资金-业务款项 26,750,241.59 减: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工资和社保 1,391,339.2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额 457,213.36 公告编号:2024-017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业务款项 26,750,241.59 元,已超 出原计划预计金额 26,500,000 元,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超出预计金额使用的情况,但上述超出预计的款项均用于公司业务款项,仍属于补充流动资金范畴,为具体的二级使用明细调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第十二条:“以下情形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在采购原材料、发放职工薪酬等具体用途之间调整金额或比例;(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在挂牌公司及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变更。”因此,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方向变更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公司承诺未来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 备查文件 《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