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思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

2024年04月2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1510      证券简称:特思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730,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
 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作出《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730,1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监事会
 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作出《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730,1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730,1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4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730,1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5)以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 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730,1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730,1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730,1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事项存在关联关系,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不需要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730,1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施洋、徐晨
(三)结论性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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