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2459 证券简称:华澳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郭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69,827股,占公司股本的 4.8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郭世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1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001,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7.6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戈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63,489股,占公司股本的 1.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泓萱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施海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6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曜,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华澳能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天然气凝液进行深度加工转化成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注册地位于新疆克拉玛依经四路 160 号。李曜持有华澳能源公司股份 8,00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63%。 吴泓萱,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任新疆华隆油气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新疆华隆油气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油田相关产业投资;公司注册地位于新疆克拉玛依金星路 7 号,与华澳能源无产权关系。 (二)公司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魏江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史燕芬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400,81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告编号:2024-026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受影响。通过本次调整,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