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936 证券简称:新乡滤器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会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编号为“致同审字(2024)第 410A01289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由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安琪先生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召开董事会及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总结与回 顾,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的思路和工作任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工作。《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在生产经营、业绩情况、产品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汇总,提出了工作中需改进的地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总 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详细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订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3,975,688.69 元、资本公积 6,088,643.66 元。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以及现金流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产收益最大化,公司拟在不影响主 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购买和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