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西厨: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582    证券简称:华菱西厨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马海乐先生、席彦群先生、李淑君女士、章建浩先生(离任)、江希和先生(离任)、刘昕先生(离任)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独立董事章建浩先生、江希和先生、刘昕先生因换届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离任。经 202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选举马海乐先生、席彦群先生、李淑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马海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教授、博士生导
师。1985 年 6 月至 1996 年 7 月,执教于西北农业大学农机系;1996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曾任江苏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江苏大学产业办公室副主任、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期间 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做访问学者);2018 年 12 月至
今,任江苏大学食品物理加工研究院院长。长期开展食品装备与智能制造、食品物理加工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现兼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及食品装备与智能制造分会理事长、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理事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食品与包装机械工业协会果蔬保鲜加工机械分会副会长和中央厨房工程与装备委员会副会长、江苏省农业机械学会副

理事长等职。202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席彦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教授、硕士生导
师、注册会计师。1983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先后执教于华东冶金学院经理管
理系、商学院;1998 年 4 月至 2020 年 9 月,历任安徽工业大学财务管理系主任,
安徽工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工业大学公司运行与治理研究中心财务会计研究所所长;2021 年 1月至今,任皖江工学院财经学院副院长。曾任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002057)、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600567)、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75)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淑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法学学士、律师。
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就职于南京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法律顾问室;2000 年 5
月至 2005 年 2 月,先后在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执业,从事律师业务;2005 年 3 月至今,担任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擅长处理公司、建筑房地产及行政业务领域法律事务,现兼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库立法咨询专家、江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专家咨询网”专家等职。202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章建浩先生(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生,食品科学
博士,博士生导师。1982 年 8 月至 1987 年 7 月,执教于江苏省轻工业厅轻工业
学校;1990 年 3 月至 2023 年 5 月,就职于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现任食
品与包装工程联合研究所所长;2012 年 10 月创办江苏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任该公司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江希和先生(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生,会计学博
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0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教
于江苏连云港财经学校;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教于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
校;2000 年 5 月至今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现任会计与财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财政部驻江苏省特派员办事处会计检查与咨询专
家。2018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昕先生(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法学博士。

1999 年起至今,从事律师业务,先后在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南京冠文律师事务所、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执业;2006 年 9 月至今,执教于南京财经大学。
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马海乐先
生、席彦群先生、李淑君女士、章建浩先生(离任)、江希和先生(离任)、刘昕先生(离任)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缺席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列席
                                      董事  未亲自出席或者连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股东
                                      会会  续两次未能出席也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大会
                                      议次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席的情况

马海乐        2          2      0      0        否            1

席彦群        2          2      0      0        否            1

李淑君        2          2      0      0        否            1

章 建 浩        1          1      0      0        否            1
(离任)

江 希 和        1          1      0      0        否            1
(离任)

刘 昕          1          1      0      0        否            1
(离任)

  2023 年度,各位独立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章建浩先生(离任)、江希和先生(离任)、刘昕先生(离任)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1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第六届董事会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月 24 日  第九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

                          3、关于授权使用公司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事项;

                          4、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

                          5、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事项;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

                            关事项;

                          7、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

                            易事项。

  独立董事马海乐先生、席彦群先生、李淑君女士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1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5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    同意

月 20 日  第一次会议    理人员的聘任。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任职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立的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状,结合自身在行业、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在任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海乐、席彦群、李淑君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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