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泰: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2037        证券简称:隆盛泰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037          隆盛泰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张钊、樊篱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 1 幢二层 C21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
 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情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20)。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公司拟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情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委 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详情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九)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011
 号《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详情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隆盛泰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
 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 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 1 幢二层 C212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韩莹,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 1 幢二层C212,联系电话:010-82849888,传真:010-82841616。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长预计为半天,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由股东自理。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二)《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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