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冶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1091    证券简称:精冶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存在尚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视频电话 现场及电话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9:00-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091        精冶源      2024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李萍、洪乔、赵东。

(七) 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 1 号时代财富天地 3 号楼 1206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购买理财》议案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九)审议《关于与中国银行北京清华东路路支行签订授信协议及借款合同》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北京清华东路路支行不超过 500 万元的《授 信协议》及相应的《借款协议》,借款利率为 2.30%(以中国银行最终批准利率为准),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十)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亮珠先生、马英女士为公司中国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左亮珠及配偶马英为公司向中国银行清华东路路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左亮珠、马英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5、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00-11:00。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 1 号时代财富天地 3 号楼 1206 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范凌江,电话:010-82089982,地址:北京市丰台
  区航丰路 1 号时代财富天地 3 号楼 1206

(二)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
  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二)《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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