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1927 证券简称:闽威实业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闽威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该议案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9 号)确认,公司发行 9,502,261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999,984.05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华兴验字 [2022]第 2200911001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时任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 行共同监管。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变更主办券商。针对变更主办券商后仍存续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华福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重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设立了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银行账号为 133010100100349522。 公告编号:2024-011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4,999,984.05 加:利息收入 66,169.68 减:手续费 5.50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023年度 累计 25,420,271.51 105,066,018.51 1、补充流动资金(含支付融资费用) 17,818,771.51 64,050,718.51 2、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 25,000,000.00 3、项目建设 1,000,000.00 8,000,000.00 4、购买资产 3,000,000.00 3,000,000.00 5、其他用途 3,601,500.00 5,015,300.00 注销专户时结余利息转回公司基本账户 129.7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