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雄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9030    证券简称:闽雄生物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龙岩闽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福建龙岩闽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艾春香、刘强安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艾春香,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曾任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工程师、厦门大学海洋科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现任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副教授。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刘强安,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曾任厦门象屿集团财务部科长、金蝶软件福建区副总经理、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厦门理工学院财商研究所所长、安信证券部门负责人,现任中国投资协会海外联合会副会长。2021 年 4

                                                                          公告编号:2024-0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艾春香、刘强安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艾春香        9          9      0      0 否                    3

刘强安        9          9      0      0 否                    3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艾春香、刘强安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2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同意

月 14 日  会第十次会 说明》、《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关联

                      交易的议案》

2023 年 10 第三届董事 《关于子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 同意

月 10 日  会第十三次 保的议案》

          会议


                                                                          公告编号:2024-011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不存在开展现场检查的情形。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任职过程中,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立的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状,结合自身在行业、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采纳。2024 年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艾春香、刘强安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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