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96 证券简称:江川金融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096 江川金融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三)审议《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 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5)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 2024-006)。 (四)审议《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审计数据 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公司对本年的经营与财务情况进行了财务决算。(五)审议《审议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23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 况以及 2024 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六)审议《审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 红,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www.neeq.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编号 2024-009)。 (八)审议《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审计情况,公司的未 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 额三分之一》(公告编号 2024-011)。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www.neeq.com.cn) 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 号 2024-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2、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其它 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 记。 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出席者身 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8:30-9: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18 层 2002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1066006118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