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冠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4-008]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4546        证券简称:鸿冠信息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上午十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46          鸿冠信息    2024 年 5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313 号金谷中环大厦 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撰写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各项情况,2023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职权,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保证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撰写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 2023 年度工作各项情况,公司管理层 2023 年认真履行职权,严格执行各项决议,有效发挥职能,保证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参照公司 2023年运营情况,公司拟定《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了公司的后续发展,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行为规范、勤勉尽责,符合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现提议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撰写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各项情况。2023 年,公司监事会勤勉履职、恪尽职守,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内控、风控、信息披露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员工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八)审议《关于公司提名周旭彬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

  鉴于秦善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周旭彬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有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早上 9:00-9: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313 号金谷中环大厦 10 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300 号 10 楼

                    联系电话:021-52401298-133

                    传真:021-52401308


                    联系人:晏育林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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