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氏技术”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存在 4 次募集资金行为,具体如下:(1)公司 2015 年挂牌并同时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21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度使用完毕; (2)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25,92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度使 用完毕;(3)公司 2015 年第三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14,4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度使用完毕;(4)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4,959,998.00元(其中 24,960,000.00 元为债权转股权,49,999,998.00 元为现金认购),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945.09 元。前三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度前 使用完毕,本核查报告仅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3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 议案》。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议案。2023 年 1 月 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867 号)。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本 24,986,666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59,998.00 元(其中 24,960,000.00 元为债权转股权,49,999,998.00 元为现金认购),除债权转股权部分外,本次股票发行现金认购的募集资金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出具了编号为“中汇会验[2023]1589 号”《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共募集资金 74,959,998.00 元(其中 24,960,000.00 元为债权转股权,49,999,998.00 元为现金认购),除债权转股权部 分外,现金认购的募集资金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0,016,000.85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现金的资金总额 49,999,998.00 二、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0,016,000.85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50,016,000.85 (1)购买原材料、支付供应商货款 40,785,079.82 (2)其他日常经营支出 3,328,344.06 (3)员工薪酬 5,902,576.97 三、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6,947.94 四、募集资金余额 945.09 3、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945.09 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管理。 3、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期末余额(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944002010003929102 49,999,998.00 945.09 珠海市分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未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形。 六、主办券商的结论性意见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流水、验资报告、募集资金的相关凭证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项核查。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与股票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