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473 证券简称:富丽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0 时-12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73 富丽华 2024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肖依克、袁瑜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西环路 10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报告(五)审议《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 元(含税)。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七)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报告。(八)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投资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九)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沈坤华、沈瑶、郑泉。。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西环路 10 号(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郑泉(董事会秘书)电话: 0512-58668108 传真: 0512-58603300 邮编:215622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